又出桃色新闻:医生与自己的肝癌患者多次发生性关系被处罚
来源:华商报
患者讲述:
今年40岁的严女士是一名肝移植患者,2018年底在住院治疗过程中认识了盐城某医院肝病科一位44岁副主任医师。“我以前找他看病的,他是我的主治医生,但我的肝脏移植手术是他的前辈做的,他同学是江苏某医院负责肝源的医生。”
“2019年5月份的一天下午,他说给我介绍肝病专家,就把我叫到无锡一个宾馆,当时我住在无锡,我老公是在无锡。我当时说就在楼下谈,他说要给我介绍专家,让我先上楼吧,他跟我说,他们科室的几个医生都在,包括他们科室主任我都认识的,因为我经常住院一住院就十几,其他几个医生我都认识。”
“他说带我去见专家商讨病情,我本以为其他医生都在,可是并没有,是他把我骗上去的。”严女士回忆,“进入宾馆客房,刚开始这位医生没做什么,但后面就发生性关系,我也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对我这样子,我是不愿意的,他是违背我的意愿,而且我的体格反抗也是没有用的,我走10分钟路都困难。”
严女士说,他对她做了那些事情之后也害怕,“他怕我去讲,还带我去吃饭,哄着我去喝奶茶,说你别那个,马上给你介绍上海瑞金医院他的一位治疗肝病的老师。”
“后面一年最多也就和他发生过10次关系,因为我是肝硬化病人,身体虚弱,不能做这种事情。到2019年12月份,我已经发展到肝癌,病情严重,那时我是在住院期间,他给我发短信息,有时候是叫我去他医生值班室,还有就是在宾馆,他开的房,都发生了性关系。”
严女士解释当时没有报警的原委,“说实话,我是得癌症的人,也不敢得罪医生,我去医院看病都是点头哈腰,每个生病的人都这样,谁敢得罪医生。当时他说帮我介绍到哪里换肝,他是利用他的职务便利和人际关系,我是看病为了省钱,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性交易。其实也没有省钱,我还给他同学送了1万多块钱。”
目前结果:
本来已经在派出所签订协议,医生给患者15万,终止关系。后又到卫生健康委举报,医院以涉事医生在婚姻存续期内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,违反生活纪律,医院党委研究决定,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,同时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的行政处分。